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我局审查,2018年6月长沙县大奥气体销售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(具体名单见附表)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特此公告。
长沙市安监局 2018年7月4日